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煤气罐(液化气罐)中,装填的是纯净的煤气(液化气),是不含氧气的,且压强远远超过外界。所以,当在瓶口点火时,高速喷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到了空气并被加热,燃烧的三个条件得到了满足,就会形成骇人的巨大火苗。
但是,这种热量传递到罐中的可燃气体,却无法让其发生燃烧:罐子里没有助燃剂,三个条件缺了一个,所以是烧不起来。换句话说,燃烧只能发生燃气在与空气接触的地方,接触不到空气是烧不起来的。
同理,家家户户都有燃气灶。打燃之后,炉盘上会吐出火焰和热量,但却不会危及到煤气罐或液化气罐中储存的可燃气体。罐子中的气体没法发生氧化反应,积累不了热量,自然也就不会产生化学爆炸。但如果煤气罐已经泄漏了一段时间,屋子里积累了大量可燃气体,再则遇到火焰就完全可能发生爆炸。
而且爆炸分两类——物理的和化学的。
当煤气罐的罐口喷出火焰时,肯定是会放出巨大的热量的。这种热量通过热传导和热辐射的形式传递给罐体,让罐子、罐子里的可燃气体的温度都越来越高。比如说,当罐体里的气体,从25摄氏度上升到100摄氏度时,罐体所承受的压强就提高了4倍。压强越来越大,当超过罐体金属的承受极限时,煤气罐也就会像是爆炸一般被气体撑破,从而发生物理性的爆炸。
这种爆炸的威力也很惊人。同时,大量的可燃气体也会迅速与氧气结合后被点燃,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一个几米致敬的大火球。
一、法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气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看泄露位置,钢瓶本身和角阀漏气,一般是燃气公司的责任,但前提是燃气公司提供的钢瓶,自己的钢瓶去充气的不算,还有不能超过一定的时效,一般三个月以内泄漏才算。胶管减压器泄漏都是用户占大部分责任,燃气公司宣传不到位可以占20%左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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