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可以由受伤职工直接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在特定时间期限内提交工伤认证申请,那么在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确诊后的一年之内,受伤劳动者、患者的近亲家属或所属工会机构皆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证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工伤认定之后还有什么程序
在成功进行工伤认定之后,接下来的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需依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这里所提到的“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员工康复或者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向所在地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申请,用以确定该名员工所遭受伤害的伤残程度级别。
“待遇审核”环节,即由申请人依据其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经过明确认定的工伤证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待遇审核的申请。
最后,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发放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等。
如果员工需要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他将有资格享受到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除此之外,如果员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他们可以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确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确认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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