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持有居住证孙华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补领或换领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收原件;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租赁房屋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补领、换领手续;
2.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收取工本费20元(现金)、核查流动人口信息,开具回执单和发票;将材料转交到辖区流管服务站;
3.镇(街)流管办每周两次到区制证中心领取已出具的《居住证;
4.受理十个工作日后,流动人口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
所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20元/证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全文3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