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规定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三、办理流程
(一)前往车管所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三个工作日后领取临时号牌;
(三)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铁牌。
四、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咨询电话:0757-829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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