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误伤应对:最新实践与经验分享
时间:2023-07-17 05:40:39 2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一般来说,工作中误伤工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分,应该看当时具体情况。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人,是存在过失的,自己也受伤或者死亡,此人也构成工伤或者工亡,不负责赔偿。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人,是故意犯罪的,此人不能认定为工伤,并且应该包赔单位受到经济损失,还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中误伤工友,工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职工误伤工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岗工人的致富路

在金嘴巴西班牙烤吧创富团队中,不乏月入上万者,但有一位每月收入9000元左右的加盟商也入围群星,成为白手起家创业之星,他顽强的意志、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加盟商学习。

河南开封市的李某柱和妻子金某英在两年前双双下岗,本来就没有什么积蓄的家庭面临着交房租、给孩子交学费、全家人的穿衣吃饭等问题。很长时间以来,金某英一直以自己的丈夫老实厚道而自豪,面临困境,金某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人。李某柱则沉默不语,在沉默中他总结自己贫困的原因:这么多年,自己辛辛苦苦的付出却落到被卸磨杀驴的下场,原因不在于自己没能力,而在于自己从来就没有独立创业。

强者在危难中崛起,弱者在危难中消沉。李某柱用他并不高明的书法写下这一行大字挂在床头。他开始走出家门到处寻找创业致富的途径。他通过观察,发现街边的烧烤投资成本不高,就在旧物市场买了一个烤槽,在自家附近的街边开始营业。由于他为人厚道,待人和蔼可亲,肉串烤得也不错,几天下来,效益可观。但是,附近邻居对他很有意见,说他烧烤时冒烟太多,污染环境。尽管李某柱百般解释,还请邻居吃烧烤,但仍然遭到大家的反对。几天后,城管员就在他营业时把他的设备没收了。这对李某柱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好不容易找到的谋生之路就这么断送了吗

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李某亮看到父亲愁眉不展,也跟着着急。李某亮钻进网吧,在百度上查找烧烤信息,他惊讶地发现,金嘴巴西班牙烤吧早就存在了。他欢天喜地地把父亲拉到网吧,让他见识一下金嘴巴西班牙烤吧先进的设备、齐全的品种、独特的工艺、诱人的口味。

李某柱一看网上介绍的金嘴巴西班牙烤吧就喜上眉梢。有了金嘴巴西班牙烤吧邻居们就不会反对了!他经过认真分析,最后选择了金嘴巴西班牙烤吧。就这样,李某柱到金嘴巴西班牙烤吧北京总部签下了加盟合同。学成回家之后,很快就开业了。既能烧烤又能炸串。邻居们见李某柱重新营业,而且不冒烟了,都非常高兴。为了表示对李某柱的理解和支持,很多人都来吃李某柱的西班牙烤鸭、烤鸡、烤蹄、烤翅、烤串、烤鱼等西班牙烧烤。新式的烧烤设备、新的口味让众人吃了还想吃,自己吃了还想让朋友来吃。不到一周时间,李某柱的生意就火了起来。每天都能卖上500元左右,纯收入达到300元,每月下来能达到9000多元。妻子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现在的李某柱正打算从街边经营转入店面经营。他开心地笑着说:再干一两个月就能攒够租店面的钱了。租一个好点儿的地点,好好地大干一场。

李某柱还总结出一条歪理:要是早点下岗就好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地工作,看够了领导的脸色,还穷得叮当响。现在失业了反倒富起来了,还自由自在,不用再看领导的脸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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