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有谅解书并不能免于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依法不追诉原则: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且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经特赦免除的;
4、依法为告诉才处理的,没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免于追究的。
撞死人有谅解书还会坐牢吗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没有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另外,不管肇事者是否要被判刑,都应该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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