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减少注册资本金税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减资,应事先通知所有债权人,债权人无异议,方允许减资;
(二)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
(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企业因严重亏损而减资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金额为拟减少的资本或股本数。税务上未见特殊规定,但变更注册资本属于应作税务登记变更的事项,所以企业减少注册资本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
(一)公司增加股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
2、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2项限制。
(二)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三、增加注册资本需要交费吗?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由公司的股东对增加的部分进行出资,所以是需要出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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