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计算股份的两种方法及其优缺点,同时列举了入股投资的几种类型,包括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在控制和共同控制中,股东有权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或共同控制企业。在重大影响中,股东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政策。最后,无控制和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是另一种类型的入股投资。
计算股份的方法有两种:
1.传统算法,创立公司时确定初始资本,各个股东投入的资本按照其在公司初始资本中所占比例确认股份。
2.创立公司后,根据股东投入的资本占公司初始资本的比例,确认各个股东的股份。
2、现代算法,就是按照资本、技术、资源,对公司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进行排序,股东达成共识并签字确认,给予合理的权重,然后进行加权折算各自在公司总资本的比例,来分配股份。
入股投资分为以下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份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分配:
(一)按所分配的利润总额,应当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尚有盈余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后仍有盈余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尚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后,尚有盈余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的任意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当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当加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六)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对股东少缴或者不按时缴纳出资的,由公司向股东要求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出资;
(七)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对股东少缴或者不按时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公司追缴税款;
(八)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对股东少缴或者不按时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的,由公司向股东要求限期履行。
因此,股份分配原则为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当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且应当加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同时,公司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对股东少缴或者不按时缴纳出资、税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进行追缴。
股份分配原则为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应当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且应当加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同时,公司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对股东少缴或者不按时缴纳出资、税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进行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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