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辱骂诽谤罪的立案程度,其判断准则主要涵盖下列几个层面:
首先,此类罪行要求存在捏造不实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辱骂他人的内容必须全部源于虚构;
其次,行为人需实施传播捏造事实的行为,意指将所捏造的虚假情况向其他人公开披露;
再次,诽谤行为需要以具体人为攻击对象;
最后,若诽谤行为对被害人身心健康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严重损害,例如导致被害人产生严重心理问题甚至自杀,则应视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诽谤中,如果同一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量或浏览量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超过五百次,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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