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及身份证;
2、《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两份)。
办事程序
1、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将所需材料交业务科室业务员审核;
3、业务科长审核;
4、业务员核定待遇、督促补交欠款、缴纳退休人员代管服务费;
5、业务员录入微机。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二十五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不收费。
联系电话:0791-86631634
投诉电话:局监察室:0791-83986839处办公室:0791-8663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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