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增加。孩子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子女基础生活、教育、医疗已无法得到保障。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后一般不能再重新分割财产,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起诉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该财产协议经法院撤销后,双方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离婚后,发现离婚时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漏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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