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房时间长短并无精确的说法,然而在排除了由于不可抗拒力量引发的延期以外,一旦超出了双方协定的交房期限,便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启动违约赔偿的流程。倘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全文3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