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达成谅解书,可作为减轻刑罚的情节,如签字后,不要求法院撤销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仍需审理,或调解结案或判决。当然,需要扣除相应的赔偿。也可要求附带民事赔偿,不同于所谓的私人协议。
即没有达成谅解,或者没有达成谅解。无所谓,谅解书只是处罚中就轻的情节,不是免罪书,更不是赦免书,有无一样,只是量刑选择上可能会就高就中而以,不会加重处罚的。
刑事谅解书写给谁的
被害人,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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