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资料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2.房产证;
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哪些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三、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样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样。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凭证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须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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