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转移风险的方式?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4、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二、规避风险的方式有什么?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主要是指投资者有自主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但是由于在风险回避的过程中投资者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也放弃了潜在的收益,因此风险回避也是最为消极的一种应对风险的方式;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需要与风险回避相区别,主要是指投资者通过某种计划或者措施来使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一个人通过与另外一个人签订某种契约,从而将风险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风险转移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为合同以及保险;
4、风险自留:风险自留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分别为有计划自我保险以及无计划自留。
规避转移风险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风险回避,投资者有自主意识的放弃风险行为。第二种是损失控制,有计划地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第三种是风险转移,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转移风险,最后一种是风险自留,分为有计划自我保险以及无计划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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