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在抗诉期间补充证据。公诉机关在二审抗诉期间应当享有补充侦查的机会。检察院唯有通过补充侦查,才能获取被告人是否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新证据。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在抗诉期间补充证据。公诉机关在二审抗诉期间应当享有补充侦查的机会。在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如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检察院唯有通过补充侦查才能获取被告人是否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新证据。
公诉机关补充证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机关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补充证据。然而,补充证据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程序。
首先,在审判前阶段,公诉机关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事实。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证据的申请。
其次,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必须提出书面补充证据的申请,并说明补充的证据及其理由。人民法院对补充证据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补充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就应当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审判。
最后,在延期审理或者重新审判期间,公诉机关必须重新提出补充证据的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对补充证据的申请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就应当再次延期审理或者重新审判。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在补充证据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补充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补充证据,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
公诉机关在补充证据时需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补充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补充证据,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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