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欺诈案件的立案标准应该如何界定
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自然人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保险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保险欺诈的情况有什么民事法律后果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民事法律后果:
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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