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提供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权证、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买卖双方身份证、转让契税和营业税等相关资料。如果子女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且对过世父母尽了同等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提高继承份额。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由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由地税局收取)子女是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但对过世父母所尽的赡养义务多的,可适当提高继承份额。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支付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契税的税率通常为交易额的3%-5%,增值税的税率为5%-6%,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交易额的20%,印花税的税率一般为交易额的0.05%。此外,还可能需要支付一些其他的税费,例如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具体的税费金额需要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身份证、契税(由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是房产过户必备的文件和税费,而子女继承权和份额的分配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房产过户时,需要支付的税费种类繁多,具体金额需根据交易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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