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一、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合法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够真实的意思表示;
(2)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4)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5)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代书遗嘱成立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1、被继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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