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知道记者陈思福报道市民刘先生反映,前天晚上,其到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的水榭年华水疗会所玩,冲完凉准备到大水池里去泡澡,结果在下水池的时候脚被不明物体刮伤,发现原来是水池瓷片脱落造成的,会所负责人表示是刘先生自己刮伤的,与会所无关。
据刘先生介绍,当天晚上其和朋友一起到福永水榭年华水疗会所玩,进去才10分钟左右,就在下大水池泡澡的时候,左脚中间关节部位被刮伤,有两个地方拇指大的皮被刮掉,当时非常疼,其叫服务员要消毒药品之类的药物,对方却不理不睬,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直到他发火了,对方才拿来碘酒和止血贴,又过了几分钟左右,才有一个服务员提着药箱过来,简单帮他包扎了一下。
之后,刘先生觉得伤口非常疼痛,也没有兴趣玩,担心会所水池的水不干净,伤口会受到感染,于是穿好衣服,准备自己到医院让医生处理一下,当他正准备走出门口的时候,却被会所工作人员拦住,说其没买单不能走,刘先生很气愤,当时自己才进去10分钟不到,就冲了个凉,还没有消费其它东西,而会所的设备出问题,导致脚被刮伤,自己也都没要会所赔偿药费,竟然还要他买单,双方谈不下,刘先生于是报警。
在警方调解下,刘先生同意买单,会所也表示愿意带刘先生到医院去检查,检查费和药费由会所出,随后刘先生买单,并跟会所的车到福永人民医院,结果到医院后,会所的人把刘先生丢下就走了,还警告他不要惹事。
会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会所的设备有问题,但伤是刘先生自己刮伤的,所以会所不会负责任。
律师说法:安全措施未做足会所应担责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郑强彬律师表示,顾客的脚刮伤是由于会所的设备有问题造成的,而且有缺陷的设备没有放置安全警示标志,会所未尽到提供安全设备的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顾客可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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