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的口供一般可以相互补强,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共犯间相互印证的口供可以作为补强证据。共犯被告人的口供具有独立性,可以作为被告人本人口供的补强证据。公诉机关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以对不同的口供提出质证。
同案犯的口供可以做为定案的证据吗
同案犯的口供可以做为定案的证据。
法官作出的判决一定要综合所有的证据,并且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下判决。这与民事案件还不一样,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一方形成优势证据法官即可作出判决或是裁定了。但是在刑事领域,涉及公民自由与生命,则法官在判决时必须依据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同案犯的口供和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在证据效力上应该是属于同一效力层级,如果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否认自己杀人的话,同案的口供实际上也是一种证据。法官之所以作出上述判决,有犯罪嫌疑人也承认杀人,并且其他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都证明了这一点或者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承认杀人,而其他证据业已指向犯罪嫌疑人。
法官确实枉法裁判,并且够狠,没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样既不会走死刑复核程序,又可以避免将来承担过多的责任这两种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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