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什么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扶养义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实现的。夫妻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主要是指夫妻在生活中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二、夫妻扶养纠纷起诉多久后结案
夫妻扶养纠纷起诉三到六个月左右结案。即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要六个月能够结案;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婚内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婚内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夫妻间不能免除扶养义务,约定免除扶养的义务的,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n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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