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违法是否要求有主观过错
从一般归责原则说,除严格责任外,一般责任的构成要件中都有主观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应有主观上的过错,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所以行政违法行为,要求其有主观的上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行为人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
只有行政主体的行为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非行政主体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管理的权力,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某一行政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并不一定适用其它行政主体。
因此要确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必须首先确定其是否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如果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义务,那么没有履行或者承担这项义务的时候,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也就是说,必须存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所持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统称为“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全文7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