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不是必须是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亲属或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意思是被代理人将自身的权利义务授权给代理人,并行使代理权的人。
一、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不一定必须是律师,还可以是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刑事案件中,只有律师才能充当委托代理人,其公民不行;一般民事案件中,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外,都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委托代理人的意思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代理人的一种。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互相推诿,也便于发生纠纷明确责任。
三、委托代理人特点
委托代理人有以下特点:
1.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委托授权在委托代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委托代理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在商业、贸易、经营等市场行为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是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的。
3.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既可以是公民个人,即自然人。也可以是取得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
4.委托代理绝大多数是有偿的。专业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是其经营的本质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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