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为保障境内来津人员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天津政府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对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积分以及入户管理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天津滨海新区买房限购吗
天津滨海新区不限购。《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公安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
第五条居住证制作和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市和区县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工本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核定。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