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电话付费咨询
时间:2023-08-11 09:23:15 27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律师电话付费咨询为100-300左右。

律师的职责包括: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的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等费用;

5、不得与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

6、不得违规会见法官、检查官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苏州吴江区律师电话咨询

苏州吴江区律师电话如下:

0512-63937109。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3、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4、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5、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6、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7、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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