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婆媳矛盾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能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婆媳不和大动干戈夹心丈夫诉请离婚
4月18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万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万某和被告吴某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被告吴某和婆婆经常为家务琐事吵架,有时甚至会发生肢体冲突。每次吵架后,原告万某便会遭到妻子和母亲的双份指责,万某感到异常苦恼。4月初,婆媳又为一件小事大动干戈。万某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庭上被告吴某辩称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万某考虑孩子的感受撤回诉讼,同时保证自己以后会妥善处理婆媳关系,不让丈夫夹心难为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多为家庭,为子女,为对方着想做到互谅互让,积极稳妥解决家庭矛盾,这样生活才能美满幸福。考虑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同时被告吴某亦表示将积极解决婆媳矛盾。综上,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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