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
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董事-会设3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可不设监事-会,设置一名监事即可,若设立监事-会,则至少三人。当然,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话,董事-会成员至少5人以上。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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