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中小学校舍点多面广,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加之自然损毁和灾害侵袭、教育投入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仍大量存在且不断产生新的危房。这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精心实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及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现存中小学危房中的D类危房,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新危房的产生。全市2001-2003年共需改造D类危房24.6万平方米,其中2001年已改造5.0万平方米,2002年计划改造13.8万平方米,2003年计划改造5.8万平方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
二、加大投入,确保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县两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里的危房改造专款,制定好1:1配套资金计划,配套资金要提前到位。建设规模超过现存D类危房面积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自筹。三县重点改造县城以下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并根据实际,采取相应措施,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提倡捐资助学,允许村将危房改造列入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出资或出义务工改造当地中小学危房;适当增加对市区危房改造的投入,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竣工后,学校要将原危房一律拆除;市区教职工住宅危房,可通过教职工集资集中建设住宅小区或购买商品房的办法解决。凡教职工已迁出的危房,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再安排其他住户。各级在改造D类危房的同时,应投入一定的资金对B、C类危房进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延缓或消除D类危房的产生。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各县、区要进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设立危房改造资金专户,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款;对克扣、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将严肃查处。要按照“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改造、重建校舍,确保改造后的校舍达到工程设计的使用年限。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校园规划,规范项目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地危房改造进度,进行跟踪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及资料进行验收。凡违规操作的,财政部门要冻结资金,限期补办手续,保证工程规范、合法。
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勘探、设计、规划、建管、监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确保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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