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南澳县渔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南澳县渔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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