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依照以下原则进行赔付: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以实际产生的医疗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其次是误工费,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误工费将按照实际损失的收入来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会参考他们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似或相关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再者是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以及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这部分费用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最后是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那么护理费将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了护工,那么护理费将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4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