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案件移送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在符合取保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检察院办理。
一、刑拘后检察院不批捕该怎么办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
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但公安机关仍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