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租到期房东有权清空房内东西吗
一、房租到期房东有权清空房内东西吗
1、房租到期房东没有权清空房内东西。房租到期不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可以擅自清空房内的东西,因为房内的东西有一些可能是承租人个人的,他人无处置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租房的流程怎么走
1、租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房主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租客的寻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签字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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