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3-03-30 20:33:06 3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犯虚假广告罪的人应这样量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什么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强制交易、扰乱、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为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跑的;

5、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二、虚假广告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针对一些商业促销广告中严重存在的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追究法律责任。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见本书附录),消费者还可依照《消法》第四十九条,向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索取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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