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探视权需要举证两点: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起诉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探视权需要的材料有:
1.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探望权。
2.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如诉状2份、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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