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在交房时需要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资料、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帮助买方了解房屋的竣工验收情况、测量面积以及质量保证情况,从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出卖人在交房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资料,该资料可用于权属登记,同时可帮助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房 屋 竣 工 验 收 需 要 哪 些 资 料 ?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竣工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通知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竣工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通知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多项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竣工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通知书等。这些资料的准备和提交,是房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房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房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多项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竣工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通知书等。这些资料的准备和提交,是房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房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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