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后再起诉可以吗
1.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后,受害人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2.即使与医院签订了免责协议,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因此,受害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其中包括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2.这是因为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如果允许通过合同形式免除对人身伤害的责任,将违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
3.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
三、刑事责任与协议免责
1.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国家的统治秩序。
3.刑事责任必须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溯,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刑事犯罪人的责任承担。
4.在其他法系国家,如英美法系国家,存在适用于刑事犯罪的辩诉交易制度,公诉方可以和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达成减轻刑责的协议。
5.但在我国,即使签订了免责协议,涉及刑事责任的部分仍然需要依法承担。
6.对于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是否可以起诉的问题,根据上述分析,即使签订了免责协议,受害人仍有权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7.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受到法律限制,特别是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8.刑事责任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必须依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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