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宅基地不能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坝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
(4)集体分配的福利性的住房建设用地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二、安置宅基地能买卖吗
宅基地房只能转让使用权,不可买卖。
转让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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