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因此受害者是可以积极报警处理的,如果遭受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报警后施暴者也可能会被公诉。
不过,即使未受到重伤害,但是只要有人身损失的,受害者照样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诉维权。
另外,如果因为两人同居,遭到对方暴力伤害后,一时难以保护人身安全的,那么可以积极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要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全部内容啦,许多人以为同居还没领证,无法按照反家暴法去处理,但其实同居并不受限制。
同居期间被家暴的,只要受到了伤害,受害人就可以积极到有关部门投诉或积极到法院起诉,情况严重并且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就可以到派出所报警处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
全文4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