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前许可证必须办理。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一、装修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2、物业管理部门
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手续: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的可以跟物业管理沟通交流。
3、装修公司
如果您的房屋准备交给装修公司了,需要告知对方人口、性别、年龄,有条件的应绘制房间草图,计划好房间或区域的使用功能,标明开间进深尺寸和选用的材料、颜色等。所喜欢的装饰风格在生活上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接着腾空房屋,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房间钥匙。
二、房屋装修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房屋装修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3、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5、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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