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物品遗失应如何处理好
1.联系快递公司派件公司,凭单号协商索赔。
2.快递发件人凭快递单想快递公司发件公司分部要求快递内容仲裁索赔。
3.以上方式都未解决情况,建议你拨打当地12305邮政管理局进行升级投诉维权。
二、快递物品遗失快递公司能免责吗
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的情形下,快递公司不一定可以免责。快递丢失如果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快递公司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快递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是快递公司单方制定的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在签订合同时,需尽到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三、快递物品遗失怎么赔偿
如果快递有保价的,按照快递保价额赔偿;快递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快递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没有保价的,按照收件人实际的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五章 损失赔偿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n(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n(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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