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异之后,三个儿子以及一个女儿的抚养监护权利分配可以经由双方自主协商决定;
然而若是彼此无法和谐磋商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交由法院审理裁定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具体的裁决将依据以下的原则框架:
对于周岁未满两岁的子女而言,首要考虑的是让母方亲自承担抚养职责;
而已经超过两周岁以上的孩子,若父母双方面对面关于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决定性的方案,那么法院将参照众多因素,遵循对未成年人权益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适当的判决。
此外,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意愿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4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