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离婚房子可以赠与孩子吗?
离婚房子可以赠与孩子。赠与流程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双方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未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当事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确定赠与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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