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有很多的当事人存在一个误解,认为男女双方分居满多少年后,就自动离婚了,其实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以上两个方式的。所以,对方不同意离婚,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一、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拖着不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不判决离婚。只有在半年后,当事人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判决的可能性大大增强。如果妇女在婚后怀孕和哺乳期间不接受该男子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有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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