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属地属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可以去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经济纠纷应该在哪里立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经济纠纷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民事纠纷一般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原告因民事经济纠纷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支付抚养费怎么起诉
不给抚养费的,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住所地的法院不一致的,可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及其他资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
(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7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