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金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依父母协议,协商不成依法院判决,计算方法是: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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