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7日齐鲁晚报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6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江苏某航空公司8名飞行员因跳槽遭天价索赔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8名飞行员赔偿该公司总共1245万元!其中最高的186万元,最低的107万元,这也创下了江苏省因跳槽引发的赔偿最高纪录。据介绍,这8名飞行员在去年11月提出辞职申请,由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最终航空公司将8名飞行员起诉到江宁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各赔偿210万元。法院在6月27日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8名飞行员向航空公司作出107万元到186万元不等的赔偿。根据去年6月民航总局等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飞行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最高可以赔偿公司210万元。为什么最终法院没有完全支持航空公司的请求呢?本案中,代理飞行员跳槽官司的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崔武认为,根据劳动法,单位在要求员工赔偿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员工所作出的贡献。所以最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对赔偿数目并非“一视同仁”,而是根据8名飞行员的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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