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工程验收。
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完工,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建设单位已进行预检验,监理工程师已通过初步检验,在此情况下,进行正式验收。由多家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的单项工程,在某一企业负责部分按设计完成后,也可以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应邀请总承包商参加交接,避免相互延误。例如,基础公司承担水厂取水工程中钢筋混凝土沉箱和水下顶管施工,施工公司承担泵房土建工程。建筑公司是总承包商,基础公司是分包商。基金公司负责单位的建设完成后,可以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并邀请总承包人(建筑公司)参加。
已完工的住宅楼可分为几个街区进行正式验收。例如:某住宅基地,部分房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另一部分尚未完工。具备居住条件的竣工房屋,可以正式验收,提前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2)完全验收。
指整个建设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通过预检,监理工程师批准预检,监理工程师组织以施工单位为主体,设计、施工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整个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已验收的单项工程不能办理正式验收手续,但单项工程验收单应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附件予以说明。1)项目经理介绍项目的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和竣工情况,并提供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各种原始资料和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报告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并对竣工验收发表意见。根据竣工工程外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提出限期处理意见。
4)会议暂停,质检部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后是否合格。会议复会后,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质监人员宣布工程质量等级。(3)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三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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