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抵押估价的委托人和费用承担问题,以及抵押价值的评估方式。实际操作中,并非强制要求银行作为委托人,通常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对于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应向房地产管理部提供。
按照原则,抵押估价应由银行作为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但实际操作中,并非强制要求银行作为委托人,通常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提供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 地 产 抵 押 估 价 报 告 应 该 向 哪 个 部 门 提 供 ?
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押权人提供。同时,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人员也应当遵守估价程序和原则,确保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如果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押权人提供,以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该报告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抵押权人提供。同时,估价机构和人员应遵守估价程序和原则,确保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准确。若故意提供虚假或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将面临法律制裁。因此,提供高质量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对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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