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办理
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3楼6区民政局窗口;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永杭路83号1号楼2楼;
上杭县利民路婚育健康中心一楼(原计生指导站)婚姻登记中心;
连城县莲峰镇庙前路2号妇幼保健院1号楼2楼婚姻登记中心;
漳平市桂林北路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
长汀县汀州镇环城中路19号二楼婚姻登记中心;
武平县平川街道北环路75号。
二、龙岩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条件
1.当事人的婚姻登记须是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4.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可以提出申请;
5.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可以提出申请;
6.申请事由仅限于涉台湾地区或涉部分国家(民政部动态调整公布)公证事项需要。
7.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申请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应达到我国法定婚龄;
9.当事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龙岩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情况
1、《申请出具声明书》;
2、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
3、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丧偶证明;
5、当事人死亡证明;
6、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7、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8、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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